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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,为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,省安委会于日前印发《四川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 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。
据了解,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、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、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、总结提高4个阶段, 明确了矿山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、交通运输、建筑施工、消防、城镇燃气、工贸、特种设备等18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内容。 各牵头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;无牵头部门的,由相关部门就负责行业领域制定实施方案。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及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,要按照“谁主管谁牵头、谁为主谁牵头、谁靠近谁牵头”原则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。
《方案》提出了“三个聚焦”的总体思路, 即聚焦企业主体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,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、非法违规行为、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,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突出抓好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、迅速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等19项具体工作。
《方案》要求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。 各地要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,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、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,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,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,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。
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魏捷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王淇